2013年,两高等部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下称“意见”)时,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时任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但他表示该问题还要深入研究探讨。
皮艺军对《财经》记者说,这与儿童保护法律过于粗放、宏观有关,中国两部与儿童保护有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虽然起到积极作用,但严重缺乏可操作性。性侵儿童报案难、缺乏避免儿童二次伤害的取证机制、缺乏专业部门服务等说明了该问题。
《北京建立养老驿站管理负面清单 明确"十个严禁"》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