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代同事值班”的状态,但认为袁伍常“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并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家属上诉后,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代同事值班”的事实证据不足。
虞骐、陆敬辉、叶玮、叶佳超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10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且属共同犯罪。
《欧盟27国代表同意从明年1月起临时执行英欧协议》翟某接受浙江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安排,以担任公司顾问的名义,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共计人民币4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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