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德国旭普林将中驰股份告上法庭并索赔人民币1400万元,理由是上海中驰股份提供的用于京沪高铁的声屏障产品侵犯了其在中国的某项发明专利权。
历时4年的跨国诉讼,1400多个日夜的煎熬,德国建筑及土木工程界巨头旭普林状告上海中驰股份(现西藏中驰,以下简称中驰股份)专利侵权案,二审终以中国民企的胜利画上句号,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旭普林的诉求,并判其承担二审相关费用。
《“天价律师费”绝不是工伤赔偿难的“对症药”》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对张某自愿赔偿5万元予以准许。宣判后,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孙某主动到法院领取了5万元的赔偿款。
相关报道




